不是我请的客人 发表于 2022-4-18 15:17:56

永福老乡,这花好看但有毒!种植一株也违法!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杜绝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在辖区非法种植,实现“零种植”“零产量”的禁种铲毒工作目标,4月12日,由永福县禁毒办联合县公安局、广福乡政府组织派出所民警、驻村第一书记、禁毒社工以及村干部组成的禁毒小分队,结合上级禁毒部门安排部署的“禁毒宣传进万家活动”深入广福乡小江屯少数民族集中居住地,积极开展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和毒品原植物踏查行动。




活动中,禁毒小分队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小礼品和资料,张贴《广西壮族自治区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试行)》及《禁种铲毒宣传海报》等方式,向群众现场答疑解惑并普及禁毒知识,宣传禁种铲毒相关知识,尤其针对村内一些留守老人和弱势群体,工作人员耐心向其详细讲解禁种铲毒的必要性,让每位群众能够理解并深刻认识:罂粟花虽好看,但它的果实会对我们的身体健康、生活、工作有极大的危害,一定要远离毒品,并积极检举揭发涉毒违法线索。
宣传活动后,工作人员还深入山涧密林、田间地头、荒山林地集中开展了拉网式、地毯式踏查行动,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拒种毒品原植物自觉性,营造了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
注意:非法种植罂粟的法律后果!
种植一株也违法!罂粟,属于毒品原植物。在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一律禁植。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的,按治安案件处理,五百株以上的按刑事案件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2.《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无论出于何种动机,私自种植罂粟属于违法行为均要被依法处罚,大家切莫心存侥幸。罂粟再美,也美不过生命!如发现有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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