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请的客人 发表于 2022-5-11 15:09:22

【检察听证】永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建成并投入使用



为深化检务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检察听证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永福县人民检察院践行因地制宜的理念,充分利用现有办公用房,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完成了检察听证室建设。在完成基础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后,于2022年5月9日就四起拟不起诉案件召开了听证会。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驰主持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驰主持,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对各个案件发表审查意见,就案件基本情况、事实认定、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说明,并从犯罪情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等方面对不起诉的理由进行阐述。随后侦查人员和值班律师就案件处理发表了各自意见。



(案件承办人发言)审查意见发表完毕后,由各位听证员就案件事实向检察机关的承办人、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提问。最后由听证员进行评议,听证员代表宣读评议结果,一致同意该院对四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的不起诉的处理意见。本次听证会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由书记员制作听证笔录后归入案件卷宗。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本次听证会结束后,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该院检察听证室的建设给予了高度肯定。该院建成规范的检察听证室,意义在于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使得案件的办理不仅符合法理也符合情理,也让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架起沟通与信任的桥梁,加强了检察机关与各单位间的协作,实现了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共赢,同时为今后规范召开检察听证奠定基础,形成检察听证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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