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福县公安交警大队辖区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人考虑到自己是酒后驾驶造成意外交通事故,于是企图找人顶包蒙混过关,免于处罚的同时还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过这种违法且骗保的行为被办案民警识破。
5月28日下午6点左右,冯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S302省道由永安乡喇嗒村往永福县城方向行驶,行驶至永三公路大邦河路段处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翻滚至路外。路人发现这一情况后,拨打了报警电话。一开始民警还以为车主可能受伤严重,可没想到车主竟然什么事都没有。
永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 陈正涛! 我们在六点接到一个路人报警,路人报警说是在广福乡大坝河路段有一辆车驶离路面,掉到就是辅坡下面了,然后说不知道是否有人受伤,然后后面我们就准备出警,但是后面我们打电话,因为当时车主,上面也有人说,然后说不需要出警,他们自己处置。
车主不愿警方处置的意愿引起了民警的怀疑,而车主随后的一番话,让民警更加坚定了这一想法。
永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 陈正涛! 因为前后有两次,第一次他不需要我们交警处置,第二次要由驾驶员报警的话,我们有一定的就是说怀疑,就是可能涉嫌一个骗保的行为。
民警到达现场后,当事人之一的肖某声称是自己开的车。民警现场对冯某、肖某进行酒精测试,吹气检测结果显示冯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142毫克,肖某未检出酒精。当民警向肖某核实事发经过等信息时,发现肖某根本无法清晰准确地描述事故发生的经过。民警决定寻找事发地附近的监控视频以便取证。
永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 陈正涛! 当时我们应该说这个疑点已经扩大了,然后带回我们这个交警队事故中队询问室进行询问,我们对他们进行了分开的、单独进行询问,然后这个顶包人心理压力就可能顶不住了,因为这个顶包这个事情, 对于普通民众,可能就怀疑,就是说可能对自己本身有影响,或者是对这种违法行为的一种未知的结果,可能有一种惧怕,就是害怕被关或者什么,我们一说,我们就有时候对他进行一个敲打,就是如果说你这个行为进行作伪证,要承担什么后果,他可能心里的防线就被我们突破了。
在警方的问讯下,当事人最终老老实实交代了顶包的事实。最终,驾驶人冯某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和妨害作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永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 陈正涛! 在此我们奉劝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进行酒驾和顶包,这样只会面临更严厉的法律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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