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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一对亲兄弟反目,闹到动了刀子!究竟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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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11 09: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属地: 广西 电信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亲兄弟闹成这样,实在是令人唏嘘!

近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家庭矛盾引起的刑事案件,妥善化解了当事人积怨已久的矛盾纠纷。

案情回顾


刘某甲刘某乙是一对亲兄弟,两人的房屋是紧挨着的且通过同一个大门进出。虽是亲兄弟,又是邻居,但是兄弟俩的感情却并不好,多年前因为分房子的时候意见不合,关系更差了,甚至打过架。

2020年10月25日晚,刘某甲的妻子与刘某乙的妻子发生争吵,后刘某乙的妻子用板凳打伤刘某甲的妻子,刘某甲、刘某乙前往劝架并发生争执,后两人发生肢体冲突,刘某甲用刀将刘某乙的左手臂砍伤。经鉴定,刘某乙构成轻伤。







“这一类案件不同于普通的故意伤害案,它不是因为一时冲动,而是经过许多年矛盾的累积而引发,调解这类案件一定要找到最合适的切入点。”承办该案检察官如是说。

检察官通过现场走访当事人,认真了解他们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存在的实际困难。走访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当事人的主要矛盾还是因为老房屋宅基地面积的分配问题。  





经过检察官反复的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刘某甲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害人也对其行为表示谅解。在检察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解开多年的心结,同意对老房屋宅基地面积重新分配,达成和解协议。





日前,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拟作不起诉处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侦查机关办案民警及当事人参加了听证会。


犯罪嫌疑人刘某甲故意伤害他人,并造成被害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已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同时,本案系因家庭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危害性不大。根据此案具体情况可以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刘某甲拟作不起诉案件事实、证据及理由进行了全面阐述。与会人员结合本案,从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等方面分别发表了意见。经过评议,皆对该案拟作出的不起诉处理决定表示认同。




普法时间:对于轻微刑事案件作不起诉处理,前提是构成犯罪,并不等同于无罪。检察机关依法办案不仅惩治犯罪,还有教育挽救的职责。通过听证会的形式,可以让参与诉讼的各方充分表达意见,同时向社会公开不捕不诉理由,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判。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和刑事和解制度的优势,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不起诉不代表不惩治,治理社会讲法的同时也讲人情,兄弟俩能够顺利和解能够促成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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